为了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关注温州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推动种子期、初创期以及成长期科技企业的快速发展,依据《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现公布2025年度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拟参股子基金的申报指引,具体如下:
申请机构与管理机构需符合以下要求:
申请机构:必须依法注册,实际到位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过去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管理机构:子基金的管理机构可由申请机构或其关联方出任,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管理机构须认购子基金总规模至少1%的股份,如关联方已出资,则最低比例降至0.5%,但总出资额仍需达到1%及以上。
管理团队:应配置稳定的专业团队,至少包含3位具有3年以上投资经历或相关行业经验的高管,团队核心成员无不良历史记录。
**管理机构或其主要股东、普通合伙人或3名以上核心成员共同管理的已备案创业投资基金规模需达2亿元以上,且至少有3个成功案例。
需储备一定数量的温州本地项目资源。
需完成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登记备案,并接受私募基金管理部门的监管。
注册地点:原则上,子基金应在温州市注册。
基金规模:原则上,子基金规模应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对单一子基金的出资比例通常不超过该子基金认缴总额的40%,且不会成为最大股东。
存续周期:子基金的生命周期包括投资阶段和退出阶段,原则上不得超过8年(含),其中投资期最长为4年(含),退出期同样为4年(含)。
申请机构需要准备以下文件:
公开招募:符合条件的子基金申请单位需按照指示准备材料,提交给温州市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材料需包含电子版和盖章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fund@wzsfc.cn。联系人为姜炎、张锦程,电话分别为0577-89605737和0577-88523918。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
尽职调查:市基金公司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通过初步筛选的申请方展开尽职调查,并撰写报告。
专家评估:市基金公司召集专家小组审议子基金设立计划,评审团成员来自政府部门、创投行业协会及社会领域,人数不少于5人,每位专家提供独立意见。
投资决议:基于专家建议,市基金公司提出投资提议,经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后提交管委会批准。
社会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将在3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给出答复。
合同签署与资金划转:若无异议或调查不影响子基金成立,市基金公司将启动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的拟定、谈判、签署及资金拨付工作,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投后管理与退出:市基金公司将依照子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实施投后管理,处理投资回笼与退出事务。
如《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有所修改,后续操作均以最新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