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一家科技公司正与苹果展开一场关于“iPhone”商标的法律较量。这家名为Gradiente的企业表示,他们将在巴西市场持续与苹果进行法律博弈,捍卫自身对这一名称的使用权。
在一次采访中,Gradiente的首席执行官Eugênio Staub强调,公司并非为了蹭热度或获取经济利益而发起这场争端,而是基于事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提到,早在2000年,公司就推出了一款名为“Gradiente Iphone”的手机,比苹果正式发布iPhone早了七年。这款设备当时在巴西市场引起了广泛关注。
Staub展示了这款旧款手机的实物,并附上了当年的宣传资料。他表示,这款产品在几个月内就售出了3万台。然而,由于与其他巴西企业的商标纠纷,Gradiente直到2008年才正式获得“Iphone”商标。此时,苹果的iPhone已经面世多年。
尽管如此,Staub仍然肯定乔布斯的创新精神,认为iPhone是划时代的产品。但他坚持认为,Gradiente才是最早使用“iPhone”这一名称的公司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Gradiente在2012年再次推出了名为“iPhone”的设备,这引发了苹果的不满,并最终导致双方进入法律程序。目前,这场商标争议仍在持续,成为巴西科技界的一则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