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一家企业正与全球科技巨头苹果展开一场关于“iPhone”商标的法律较量。这场纠纷源于一段跨越二十年的历史,牵涉到品牌名称的归属问题。
这家公司名为Gradiente,其CEO Eugênio Staub在接受巴西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们将继续在巴西市场与苹果公司就“iPhone”商标权进行法律争执。他强调,这并非出于商业利益的考量,而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Staub展示了一款名为“Gradiente Iphone”的旧款手机,这款设备早在2000年就在巴西面世,比苹果正式推出iPhone早了七年。他提到,当时这款手机在市场上取得了不错的销售成绩,几个月内就售出了3万台。
然而,由于与其他巴西公司的商标争议,Gradiente直到2008年才正式获得“iPhone”这一商标的使用权。而就在这一年,苹果已经推出了自己的iPhone产品。
尽管承认乔布斯是一位极具创造力的天才,并对iPhone的创新性表示认可,Staub仍然坚持认为,Gradiente才是最早使用“iPhone”这一名称的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有用户指出,Gradiente在2012年重新推出了一款名为“iPhone”的设备,这可能是引发苹果公司提起诉讼的关键因素。这款设备在外观上与后来的苹果iPhone相似,但实际运行的是安卓系统。
整个事件反映出品牌名称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性,也揭示了商标权保护背后的复杂性。无论最终结果如何,这场法律争端无疑为公众提供了一个了解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