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鼓励根据实际情况补贴加氢站建设,每站省市区各级财政补贴合计不超 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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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期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目的是推动氢能产业快速发展。

根据通知内容,市政府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加氢站给予建设支持。例如,日加氢能力达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如果是油氢混合站或制氢加氢一体的综合能源站,每站可获100万元补贴;如果是普通固定式加氢站,则补贴金额为50万元。同时,省市区三级财政补贴总金额不能超过500万元,且不得超过加氢站固定资产投资的一半。各区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补贴。

通知还提到,要支持加氢站的日常运营。成功接入国家、省、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平台的加氢站,将享受运营补贴。若加氢站的氢气零售价在2024年底前低于30元/公斤,2025年底前低于28元/公斤,2026年底前低于26元/公斤,以及2027年底前低于25元/公斤,市级财政将按每公斤5元的标准补贴,每站每年补贴上限为150万元。

此外,通知鼓励氢能车的广泛应用。对于符合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标准的首批1万辆车辆(2021年8月13日后在广东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注册的车辆,此前登记的车辆按原有规定执行),数据已接入相关示范应用平台,并且关键零部件至少有五项在示范城市群内生产的车辆,将按燃料电池系统功率获得3000元/千瓦的补贴(单辆车补贴上限为110千瓦,下限为50千瓦)。中央、省、市的奖励资金按1:1:1比例分配,后续补贴标准会根据全省推广目标调整。

这些措施将助力广州氢能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氢能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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