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出台政策,推动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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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一系列措施,旨在推动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的高质量发展。这些措施鼓励中央企业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投资于早期、小型和具有硬科技实力的企业,支持其长期发展。

这些政策着眼于新技术、新领域和新赛道的投资机会,优化了出资人的政策支持。国务院国资委积极推动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集中,落实相关政策,引导中央企业利用创业投资基金这一市场化工具,建立适合创新发展的产业投融资体系,使中央企业在科技强国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致力于长期陪伴和支持创新企业的成长。基金的存续期最长可达15年,比一般股权投资基金长近一倍。这有助于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帮助企业从种子期、初创期到成长期的发展过程中获得持续的资金保障。

为了加大创新资本的投入,中央企业将围绕主营业务,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技术,发起设立概念验证基金、种子基金和天使基金等,以满足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企业的成长需求。此外,还将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吸引商业保险资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等长期资本的参与,形成创业投资资本集群。

中央企业将以创业投资基金为“探头”和“触角”,围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需求投资优质项目。中央企业将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孵化器和产业园区等加强合作,构建面向市场的科创孵化和产业投融资机制,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战略引导、产业应用、资源对接和资本运作等方面的支持。

针对国资创业投资“不敢投”“不愿投”的问题,建立了符合国资央企特点的考核和尽职合规免责机制。这种机制不仅关注基金的整体表现,还注重功能作用和战略价值,而不是单一的财务回报。同时,对于种子期和初创期项目的基金,可以设置较高的容错率,以合理容忍正常的投资风险。

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遵循市场运作规律,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基金建立了市场化投融资机制,简化了部分早期项目的评估和尽职调查程序,提高了投资决策效率。此外,还建立了责权利对等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实现投资团队与基金的深度绑定。

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将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合作,指导中央企业有序地推进创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建立创业投资与创新项目对接机制,加大对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力度,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资本支持。

本文来源: 投资界 文章作者: 3E消费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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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国资容错话题悄然被摆在桌面。央企带头迈出探索一步,无疑带来极具参考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