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4月22日讯 - 在全球庆祝第54个世界地球日之际,于福州举办的地球日主场活动中,自然资源部正式宣告已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
自然资源部的相关负责人指出,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执行者,自然资源部秉持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指导思想,携手生态环境部及林业和草原局等多部门,依据《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编制,成功完成了全国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这一成果已被整合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已实现数据入库,成为项目用地和海域使用审批的重要参考依据。
全国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约为315万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部分约占300万平方公里,占陆域国土总面积的30%以上;海洋部分则约为15万平方公里。这些保护红线主要集中在青藏高原生态区、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以及海岸带等关键区域,旨在构建国家生态安全的坚固防线。各地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差异显著,有的省份占比超过50%,而有的则不到10%。
具体而言,生态保护红线涵盖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约180万平方公里,以及自然保护地外的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防护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共计约85万平方公里,此外还包括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其他区域,总计约50万平方公里。这一划定覆盖了绝大多数草原、重要湿地、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床等重要生态系统,以及所有未被开发的无居民海岛。
为了实现划管结合,自然资源部在《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与相关部门合作,规范了允许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进行的人为活动类型及其管理要求,明确了国家重大项目占用红线的具体条件和审批流程,同时也明确了各部门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方面的责任。目前,浙江、江西、上海、山东、安徽、四川等省(区、市)已制定了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细则,其余大部分省份也正在征求意见或即将出台相关政策。
展望未来,自然资源部计划定期评估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成效,并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增强动态监测预警能力,推动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强化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管,确保其长期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