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前任总裁李健熙,因涉及低价出售子公司股票与逃税事件,被法庭判处缓刑与需支付高达1100亿韩元(折合约6.247亿元人民币)的罚金。此案件近期得到了圆满解决,李健熙在本月18日一次性全额缴纳了罚金至负责此案的首尔西部地方检察厅。
通常情况下,罚款可根据财务状况分批缴纳或延期支付,但李健熙选择了一次性支付大额罚金,这一行为在韩国法律史上极为罕见。此笔罚金总额刷新了韩国历史上最高罚金记录。
上个月,李健熙在首尔高等法院的重审过程中,因被指控以低价向其子李在镕转让三星SDS新股接管权债券(BW),并涉嫌未缴纳465亿韩元的股票转让税,最终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执行,并需支付原判罚金1100亿韩元。
最初,一审法庭在去年就确定了罚金金额,约为逃税金额(465亿韩元)的2.5倍。直至上月判决生效,该罚金数额始终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