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8月19日,据海外媒体报道,加拿大知名模特丽丝库拉·科恩(Liskula Cohen)于今年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谷歌旗下的博客平台Blogger上的一个博主对她进行了恶意攻击。科恩在《时尚》、《Elle》及《Cleo》等知名杂志上都有过出色表现,却遭到了这位匿名博主的侮辱性言论。
该博主在其博客上称科恩为“讨厌的人”和“老巫婆”,并在文中写道:“她已经40岁了吗?她是一个神经病、说谎者、令人讨厌的人,在她这个年纪还去夜店。”尽管其律师辩称这些言论只是个人意见,存在一定程度的夸张,但曼哈顿高等法庭的法官琼·迈登(Joan Madden)裁定,这些描述构成对科恩人格的贬低,因此支持了她的诽谤诉讼。
这一判决对谷歌构成了压力,要求其披露该博主的真实身份。这是历史上首次法院命令互联网平台提供此类信息,彰显了法律界对网络言论责任的重视。此事件揭示了互联网上普遍存在且具侵略性的言论问题。
从积极的角度看,这一判决可能促使互联网用户更加审慎地发表言论,因为匿名不再是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然而,它也可能引发更多类似的诉讼,尤其是针对小事件的争议,从而引发对互联网隐私的新一轮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