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长春振兴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简称“长兴基金”)对2025年第四次专家暨协调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拟参股子基金进行公开说明。此次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参股子基金的基本信息
本次公示的子基金情况详见附件。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基金管理方、基金规模以及长兴基金的投资金额等,均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异议反馈方式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长春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个人提出异议时,需注明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及地址;单位提出异议时,需加盖公章。如希望保密,请在异议中说明。
附件为《长春振兴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2025年第四次专家暨协调委员会评审通过拟参股子基金基本情况表》。
联系人:雷娜
联系电话:13369703456
电子邮箱:ccfhinvestment@163.com
办公地址:长春市高新区海容广场B座29楼
表格内容显示了各子基金的相关数据,单位为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