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市范围都被划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管控区域,想要操作无人机的人需要获得飞行资格并通过审批才能使用。不过,有些市民没有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私自驾驶无人机进行“黑飞”。这种行为不仅干扰了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还对航班的安全起降构成了威胁。近期,通州警方处理了两起无人机“黑飞”的事件。
5月31日,胡各庄派出所的警察在大运河森林公园巡逻期间注意到有人正在操控无人机低空飞行。警察迅速采取行动,当场抓住了违法操作无人机的赵某。调查发现,赵某为了娱乐,在未向空管部门申请的情况下多次私自放飞无人机。之后,通州警方按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没收了他的无人机并对他进行了罚款。
6月1日,徐辛庄派出所的警察在执行任务时发现有人在双铺头村附近操控无人机低空飞行。经过调查,他们确认了操控无人机的杨某。检查显示,杨某所使用的无人机既没有注册,也没有得到空管部门的许可就进行了飞行。通州警方依据《条例》的相关条款,对杨某做出了没收无人机并罚款的处罚决定。
警方指出,《条例》明确规定,未经许可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机在管控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飞机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指定区域之外飞行的,将被公安机关命令停止飞行,并可能面临最高500元的罚款;若情节严重,则会没收违规飞行的无人机,并处以1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
警方提醒公众,根据《条例》的要求,无人机的所有者应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综合服务平台(UOM平台)完成实名登记,并获取登记标识。对于那些未经空管部门同意擅自飞行的行为,警方将依法进行处理,确保彻底消除“黑飞”现象的发生。希望无人机使用者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要抱有任何侥幸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