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有权击落美售台MQ-9"海上卫士"无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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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路透社报道,美国计划向台湾出售4架先进的“海上卫士”大型无人侦察机,包括配套的地面站和配件,总价值可能超过6亿美元。

“海上卫士”无人机具备超过1万公里的航程和长达28小时的续航时间,可携带重达1.7吨的侦察设备或导弹、炸弹,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大型无人机之一。

此次军售是美国今年内继向台湾出售MK48鱼雷和爱国者3导弹系统之后的又一重要动作。这不仅违反了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规定,尤其是1982年的八一七公报,还严重侵害了中国的主权和安全利益,违背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已明确表示强烈反对,并警告将采取必要措施回应。尽管如此,美国仍坚持推进此次军售。因此,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做好准备,采取军事行动来挫败美国出售“海上卫士”无人机给台湾的企图。

最直接有效的措施可能是寻找时机击落这些无人机。

大陆方面认为击落美售台“海上卫士”无人机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美国向台湾出售“海上卫士”无人机违反了1987年成立的“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MTCR)。该制度由西方七国共同制定,旨在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相关技术的扩散。MTCR将大型无人机和射程超过300公里的导弹以及重量超过500公斤的炸弹列为严格控制的I类武器。美国和台湾均违反了这一规定。中国多次表示愿意加入MTCR,并一直按照其标准管控武器出口。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大陆有权对违反MTCR规定并威胁国家安全的行为进行制裁。

其次,台湾军方若使用“海上卫士”无人机对大陆海空目标构成严重威胁,大陆军队有权采取自卫措施。

第三,海峡两岸至今未正式结束战争状态。历史上,大陆曾多次击落台湾的RB-57D和U-2侦察机。再次击落对大陆构成威胁的台湾侦察机,可以视为海峡两岸战争状态的延续。

最后,面对美国不断升级的对台军售行为,中国需要采取强有力的反制措施。事实证明,仅靠口头反对和有限的经济制裁已无法有效阻止美台之间的军售合作。必须采取合理、有利、适度的行动,在适当时机打击美国对台军售的关键环节。击落美售台无人机是一种可行的手段之一。

本文来源: 图灵汇 文章作者: plane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