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深圳地区启动了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并上线了综合监管平台。这一举措旨在通过高效的综合监管平台连接用户与管理部门,推动空地结合、管放结合以及多部门协同管理无人机的工作。今后,无人机用户可以直接登录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申请飞行计划。
近年来,中国无人机产业发展迅速且应用广泛,但由于管理法规滞后、体系不完善等原因,管理矛盾突出,安全风险增加。与传统航空不同,无人机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包括空军、民航局和公安部门。因此,需要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来协同管理。
深圳地区的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工作由南部战区空军参谋部、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和深圳市人民政府等单位共同组织。试点工作制定了《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方案》,并出台了《深圳地区民用无人机飞行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该办法已经由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
该办法对无人机进行分类管理,划定相应的飞行空域,并配套推出了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该平台利用无人机的多元化和信息化技术特点,实现了用户连接、信息共享、责任明确和联合监管的要求。这有助于验证由国家空管委办公室起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为全国的无人机管理提供样本依据和形式参考。
此次在深圳试点发布的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是一个具有创新性的监管平台,也是中国首次将军航、民航和地方政府三方管理系统打通,并实际部署在各管理部门中的无人机管理系统。该平台由国家空域技术重点实验室负责总体架构,民航第二研究所等科研单位共同开发。
该平台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空域管理部分、民航管理和飞行信息管理部分、公共安全管理部分和用户服务部分。
为了更好地保障空域运行安全,精细化利用空域资源,此次试点基于网格化的空域管理技术,划定了微型和轻型无人机的管控空域及适飞空域,既能有效避开敏感地区,又能尽可能满足无人机用户的飞行需求和行业发展需求。
根据《深圳地区民用无人机飞行管理实施办法》,部分运行场景的飞行计划申请与批复流程得到了简化。例如,微型无人机(空机重量小于0.25千克)在禁止飞行空域外飞行,无需申请飞行计划;轻型无人机(同时满足空机重量不超过4千克,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7千克)和植保无人机在相应适飞空域内飞行,可以同步完成飞行计划审批和实时动态信息报送;国家无人机在飞行安全高度以下执行作战、反恐维稳、抢险救灾等任务时,可以适当简化飞行计划审批流程。同时,紧急任务飞行申请的时间限制从原来的“1小时前”调整为“30分钟前”,为用户提供便利。
此外,对于小型、中型和大型无人机的飞行活动,考虑到其对安全的影响程度,试点采用了更为严格的管理方式。例如,开展飞行活动必须提前5天申请空域,并在获得空域使用许可后的飞行前一天15时前提交飞行计划申请,军航飞行管制部门将在拟飞行前一天21时前给予答复。试点放弃了传统的纸质化申请方式,改为开放统一的电子化服务平台,无论是空域申请还是飞行计划申请都可以通过平台便捷地进行。
据悉,深圳地区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用户服务系统的网址为:www.utmiss.com。即日起,无人机用户可以直接登录网址进行平台注册及飞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