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自2018年12月13日起生效。作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活动的举办地,南京通过地方立法来保障这一重要纪念活动。
该条例的出台填补了国家公祭活动在规范化和法治化方面的立法空白,旨在加强南京市的爱国主义教育,保障国家公祭活动的顺利进行,并维护公祭场所与设施的完好。
《条例》中详细规定了在国家公祭活动期间应遵守的各项准则。例如,在警报鸣响时,除了紧急任务车辆和特定作业人员外,其他车辆、行人以及公共场所的人群都需要停下进行默哀一分钟。此外,国家公祭活动期间,公祭设施周边禁止一切公共娱乐活动,同时禁止未经许可的升空飞行活动。
对于如何参与悼念活动,《条例》建议市民可以参加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丛葬地的悼念活动,并鼓励社会各界自发组织悼念。在此期间,媒体应停止播放娱乐节目,报纸也应以严肃的形式刊登公祭相关内容。
此外,《条例》还明确规定了参观纪念馆时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包括保持肃静、爱护文物、穿着得体等。同时,禁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祭场所,并且任何视频直播、采访等活动需事先获得保护和管理单位的批准。
最后,《条例》强调了对美化侵略战争行为的严厉惩罚措施。任何歪曲事实、侮辱受害者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包括治安管理和刑事处罚。
以上内容为《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的主要规定,旨在确保公祭活动能够顺利进行,维护公祭场所的庄严与肃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