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晚报报道,为提升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立法质量,《江西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已对外发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在2018年8月3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修改意见和建议。信函需寄至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立法二处,邮政编码为330036,并在信封上标注“高速铁路安全立法”。电子邮件则应发送至539850239@qq.com。
根据《规定》,高速铁路将实行全封闭管理。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需按照国家标准划定封闭区域和设置警示标志。高速铁路线路两侧将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以确保线路安全。
在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禁止以下行为:擅自建造建筑物;擅自铺设、架设跨越或穿越高速铁路的设施;擅自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堆放、悬挂物品;烧荒、放牧、种植可能影响铁路安全的植物;排放污染物、倾倒垃圾或其他危险物质;投掷可能影响行车瞭望或设施安全的物品;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影响铁路安全的行为。
对于建筑物管控,《规定》指出,在高速铁路最外侧轨道中心线50米范围内,禁止建设与铁路运营无关的建筑物。而在50米至100米范围内建造彩钢瓦房、活动板房或设置广告设施,则需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一致,并签订安全协议,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此外,在高速铁路线路两侧新建杆塔、烟囱等设施或种植树木时,需确保设施或树木倒伏后不会侵入封闭区域。既有的杆塔、烟囱或树木若存在倒伏风险,产权人或管理者须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风险。如产权人或管理者未采取措施,铁路运输企业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或铁路监管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为保障高铁安全,《规定》还提出,高速铁路供电线路两侧各500米范围内,禁止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无人机等轻质物体。此外,对塑料大棚、遮阳网、塑料防护膜等轻质物体也应采取加固措施,以防大风天气下对高铁安全产生威胁。高速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桥梁外侧50米范围内禁止野外用火,沿线居民需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引发火灾。
《规定》还列出了10种危及高铁运输安全的行为,包括擅自进入列车驾驶室、设备管理或行车调度区;擅自进入封闭区域;干扰列车工作人员工作;破坏铁路设施等。违反规定的,将受到相应法律处罚。
《规定》还提到,将推进铁路信用体系建设,将严重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责任人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实施相应惩戒措施。同时,高速铁路沿线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如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行为,将依法受到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