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智能机器人与装备制造”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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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重要指示,根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的相关部署,结合《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启动广东省2018至2019年度“智能机器人与装备制造”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的创新主体,包括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和行业协会等。欢迎全国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申报,项目评审与立项将按照相关规定与广东省内单位同等对待。鼓励企业牵头,产学研结合,联合相关优势单位进行申报。

若企业作为牵头单位,需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大型骨干企业的资质,建立研发机构,并拥有国家级或省部级的重大创新平台。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领域的领军人物,且项目总投入中的自筹经费比例一般不低于70%。

对于省外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将与省内单位公平竞争,择优纳入科技计划项目库管理。入库项目只有在满足吸纳广东单位参与到项目研发中(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30%)、在广东注册落户或团队加入广东省内单位、科研成果向广东单位转移转化等条件之一后,才能正式列入省级科技计划,并拨付项目资金。

(二)申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夸大自身实力和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需对其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一旦项目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除特殊情况外,不予调整。

(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 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已有三项以上(含三项)未完成结题的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 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 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 4. 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5. 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6. 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及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四)申报单位应认真编制经费预算,按实际情况申报,并符合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

二、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申报。

三、评审及立项说明 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对申报项目的背景、依据、技术路线、科研能力、时间进度、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等进行评审论证,并进行技术就绪度等专业化评估: (一)技术就绪度与先进性评估。本计划主要支持技术就绪度4~6级的项目,项目完成后技术就绪度应达到7~9级,原则上项目完成后技术就绪度应有3级以上提高(技术就绪度标准见附件)。申报单位应在可行性报告中对此进行阐述。 (二)查重分析。将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照国家科技部科技计划历年资助项目与广东省科技计划历年资助项目,对拟立项项目进行查重。 (三)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重大专项项目的研究成果应为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的相关要求加强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并在可行性报告中阐述本项目研发内容的高质量知识产权目标及现状,避免简单以专利数量、论文数量作为项目目标。

拟立项项目经领域专家和战略咨询专家审议,并按程序报批后纳入项目库管理,按年度财政预算及项目落地情况分批出库支持,视项目进展分阶段拨付资金。

四、申报时间 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常年有效,采取“集中申报集中处理”与“常年申报分批处理”相结合的方式。2018年11月15日前提交的项目将作为首批启动组织项目,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广东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邮政编码:510033)。

联系方式: 1.产学研结合处(专题业务咨询):曾颢,020-83163384 2.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020-83163469、83163338 3.规划财务处(综合性业务咨询):刘卿戎、池源,020-83163620、83163834

附件:1.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2018~2019年度“智能机器人与装备制造”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 2.技术就绪度评价标准及细则 3.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0月15日

本文来源: 图灵汇 文章作者: 开放式创新研习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