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巴西商标战再度败诉,原“Iphone”公司恢复商标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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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一家本土电子企业与全球科技巨头苹果之间围绕“iPhone”商标权的长期争斗,近日迎来新的转折。这场始于十多年前的法律纠纷,如今因巴西联邦法院的一纸裁决再次引发关注。

早在2000年,这家名为Gradiente的企业就提交了“G Gradiente Iphone”商标申请,但直到2008年才正式获得批准。彼时,苹果公司早已在2007年发布了第一代iPhone,并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建立了品牌影响力。然而,Gradiente当时并未推出任何以“iPhone”命名的产品,这一时间差成为后续争议的核心。

2012年,Gradiente重新启用“iPhone”作为其手机产品线的名称,此举直接触碰了苹果的敏感神经。苹果随即发起多起诉讼,试图宣告该商标无效。双方在法庭上反复拉锯,各自提出不同的主张。苹果坚持认为“iPhone”是其独占的品牌标识,而Gradiente则强调自己拥有合法的注册权利。

最新进展中,巴西联邦法院以全票通过的方式,确认了Gradiente对“G Gradiente Iphone”商标的使用权,同时明确其使用范围必须严格符合当初的注册描述。这意味着,尽管Gradiente保有了商标权,但不能随意扩大其应用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苹果目前仍掌握着“iPhone”商标在巴西的独家使用权。如果此次裁决最终被上级法院确认,未来可能出现更为复杂的局面。这种不确定性不仅影响两家企业的市场策略,也可能对消费者产生间接影响。

这场商标之争不仅是法律层面的较量,更反映出品牌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复杂博弈。无论结果如何,它都为其他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参考案例。

本文来源: 图灵汇 文章作者: 潘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