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西,一场关于“iPhone”商标的法律拉锯战持续多年。这场争议的核心是巴西电子品牌 IGB Eletrônica(曾用名 Gradiente)与苹果公司之间长达十余年的商标权之争。
早在 2000 年,Gradiente 就提交了“G Gradiente Iphone”商标申请,但直到 2008 年才正式获得批准。而在此期间,苹果已于 2007 年推出了第一代 iPhone,并迅速在全球市场树立起品牌形象。值得注意的是,Gradiente 在此阶段并未推出任何以“iPhone”命名的产品。
2012 年,Gradiente 重新启用“iPhone”作为其手机产品线的品牌名称,这直接引发了与苹果之间的法律冲突。苹果认为该名称属于其独有资产,而 Gradiente 则主张对这一名称拥有合法使用权。双方围绕商标归属展开多轮诉讼,法院判决结果也多次出现变化。
近日,巴西联邦法院作出最终裁决,以全票通过的方式确认 IGB Eletrônica 对“G Gradiente Iphone”商标的合法所有权。法院同时指出,该商标的使用范围必须严格遵循注册时的描述。这意味着,Gradiente 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但不能超出原有定义。
尽管如此,苹果依然保有“iPhone”商标在巴西市场的独家使用权。如果这一裁决在未来被更高层级法院进一步确认,可能会引发新的法律变数。目前来看,这场商标之争仍在持续发酵,未来可能带来更复杂的商业和法律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