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至5月7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在此期间,督察组与18位省级领导、13位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5位市委书记进行了谈话,问询了32批次共计110人次。督察组旨在通过严格的督导,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有效落实。
督察过程中,督察组查阅了29批资料,5个下沉小组前往15个城市进行实地核查,共检查了609个点位。
截至5月12日上午8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了32批次共3815件信访件,其中电话举报2392件,信件举报1423件。
截至5月12日上午10时,省协调联络组将这3815件信访件转交给16个地级市处理,其中合肥市最多,为919件,其次是淮南市(285件)、宿州市(283件)、阜阳市(247件)、安庆市(238件)、蚌埠市(235件)、六安市(231件)、滁州市(215件)、芜湖市(181件)、马鞍山市(184件)、亳州市(168件)、铜陵市(148件)、淮北市(133件)、宣城市(129件)和池州市(124件)、黄山市(95件)。
这3815件信访件涉及5782个环境问题,主要包括大气污染2103个、水污染1306个、噪音污染1129个、生态破坏349个、土壤污染387个、辐射污染13个以及其他问题495个。
截至5月19日,32批次共3815件信访件中已有1974件完成处理,占总数的52%。已要求1774家企业进行整改,对308家企业处以罚款共计1163万元,另有9件案件被立案调查,6人因行政拘留,9人被刑事拘留。此外,还约谈了442人,问责了32人。
安徽各地针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12件投诉件进行了责任追究,共有32人受到问责,其中包括地方政府人员4名、农业部门1名、环保部门3名,其余24名来自不同领域。(记者 彭旖旎 通讯员 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