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改委《关于开展大数据智能化领域2018年市级工程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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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数据智能化领域市级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的通知

为落实《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进一步提升大数据智能创新的源头供给能力,我委决定启动大数据智能化领域2018年度市级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以下是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总体思路

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我市经济社会智能化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大数据智能化创新平台,构建数据驱动型创新体系,促进智能产业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强化大数据智能化技术应用。

二、工作目标

在未来2-3年内,围绕大数据、智能感知、人机交互、智能物联网等关键技术研发,集聚创新资源,促进产学研合作,建设一批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突破关键共性技术,提升持续创新能力,为大数据智能化领域提供支撑和服务,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三、重点领域

(一)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平台

以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为核心,建设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平台。到2020年,为我市重点产业领域技术创新提供支撑和服务。

数据挖掘及存储领域

该领域创新平台支撑特异群组挖掘、图挖掘、云计算数据挖掘、大规模数据多维挖掘、并行与分布存储、对象存储、数据布局算法、数据恢复重建算法、存储安全、数据备份及灾难恢复等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

数据分析及处理领域

该领域创新平台支撑大数据实时分析、海量数据可视化与可视分析、数据脱敏和加密、建模融合、多粒度认知计算、复杂数据子空间聚类与分类算法等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

人工智能领域

该领域创新平台支撑智能传感、机器学习、知识图谱、自然语言处理、人机交互、计算机视觉、生物特征识别、AR/VR等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

智能制造装备领域

该领域创新平台支撑群机器智能测控系统、群机器协同作业网络大数据处理、目标特征提取与定位、二维三维测量比较识别、光学字符识别等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

集成电路领域

该领域创新平台支撑半导体集成、硅光集成、异质异构微系统集成、MEMS、RFIC、MCU及下一代存储器等设计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及工程化。

物联网领域

该领域创新平台支撑设备质量与参数评测、物联网应用技术与场景评测、窄带物联网通信技术、边缘计算与多源信息融合、泛在连接与异构集成、信息智能融合计算、主评估与决策等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

智能网联汽车领域

该领域创新平台支撑智能汽车驾驶过程中驾驶行为、车辆运行、行人行为等反馈数据收集监控,以及先进驾驶辅助系统、无人驾驶系统、应急系统开发等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

5G网络领域

该领域创新平台支撑5G网络架构的创新设计、用户和业务的感知与处理、网络切片、灵活资源调度等技术的研究和工程化。

(二)应用技术创新平台

围绕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十大优先行动,在智能政务、智能交通、智能物流、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能城市建设管理、智能灾害防控以及智能环保等领域建设应用技术创新平台,促进大数据智能化在产业融合、政府管理、民生服务、公共产品、社会治理方面的应用。

智能政务领域

针对政务数据整合和开放程度不足、群众办事流程繁琐、便民服务精准不足、政府决策缺乏数据支撑等问题,开展数据交换与共享、数据保护、虚拟隔离、可视化处理等技术的研究及应用。

智能交通领域

针对交通拥堵、交通安全、交通节能减排、交通规划和设计等问题,开展交通位置大数据、交通遥感大数据、绿色交通大数据等技术的研究及应用。

智能物流领域

针对物流运输各环节运行效率不高、信息共享交换不畅等问题,开展多式联运数据整合、配载线路优化、无线射频识别、导航集成等技术的研究及应用。

智慧教育领域

针对优质教育资源无法共享、缺乏成熟的应用推广模式等问题,支撑学习分析预警、教学科研质量监测与评价、教育知识图谱构建与导航学习、虚实融合教学场景、多模态智能交互等技术的研究及应用。

智慧医疗领域

针对诊断准确率低、临床辅助诊断模型不精确、医疗诊断资源不均衡等问题,开展电子病历智能处理、医学影像智能处理、生理信号智能处理、医学知识图谱等技术的研究及应用。

智能城市建设管理领域

针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缺乏前瞻性、重复性严重、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碎片化、城市监管人力工作量大、城管便民应用缺乏等问题,开展建筑信息模型、设备能源管理大数据信息感知探测、安全能耗风险预测预警、建筑材料智能化管控、桥梁隧道监测、城市公用设施与市容环卫泛感知等技术的研究及应用。

智能灾害防控领域

针对长江中上游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防控的信息化化水平低、实时监管难度大等问题,开展灾害信息线上线下联合采集、灾害智能识别、灾害信息监测等技术的研发及应用。

智慧环保领域

针对污染源感知、环保监管、预报预警、分析决策等环境智能监测与治理方面存在的技术瓶颈问题,开展环境质量数据采集、污染信息分析、污染传播与扩散仿真模拟、污染控制等技术的研究及应用。

四、具体要求

承担单位基本条件
  1. 必须是在重庆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大数据智能化领域科研、开发和经营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
  2. 应长期从事大数据智能化领域的研发,拥有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3. 在大数据智能化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验证能力,较强实力的技术创新团队。
申报程序
  1. 按照《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写提纲,自行编制方案,填写《重庆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 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区县发展改革委、开发区投资主管部门,由其审查要件齐全后正式行文上报。
  3. 我委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方案材料进行评审,现场答疑、实地调研,综合评议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和资金支持。

请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开发区投资主管部门于2018年8月24日前将上报文一份、组建方案及证明材料5份及U盘报送至重庆市发展改革委406室。

联系方式

如需更多资料,请关注“网信科技前沿”公众号,回复“大数据智能化”获取相关附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20日

本文来源: 图灵汇 文章作者: 侯寒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