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的平衡,滨城区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逐步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现将餐饮服务单位有序恢复堂食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控制聚集性餐饮活动
餐饮服务单位将严格控制人流密度,采取限流、预约和限时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餐厅内顾客数量不得超过餐位数的50%,并采取隔位错位就餐等措施,适当增加就餐者之间的距离。此外,还将提供“分餐公勺”、“分餐自取”及打包等服务。
二、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餐饮服务单位需在入口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一扫两查一测”(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测量体温)措施,并在店内设置“一米线”。顾客除用餐时间外,需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通风和消毒
餐饮服务单位在恢复堂食前,须进行全面彻底的消毒消杀。经营期间,将继续做好加工场所和经营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并建立消毒记录。
四、严格从业人员管理
餐饮服务单位需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每周组织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员工需持健康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餐饮单位需核查员工行程码,确保员工在过去14天内没有去过中高风险地区。
五、落实监管责任
各乡镇(街道)指挥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督,如发现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将责令其停业整顿。各经营单位需签署并张贴《有序恢复餐饮服务单位堂食的承诺》。
本公告自4月15日起生效,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进行调整或废止。
根据《滨州市“三区”调整工作方案》的规定,经过专家会商研判并获得滨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自4月15日零时起,邹平市全域解除防范区管理。然而,鉴于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外防输入和内防反弹的任务仍然艰巨。“解封”并不意味着“解防”,为巩固当前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落实山东“场所码”和“健康码”应用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学校、医院、餐饮单位、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企业、交通站点、交通场站、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场所均需推广使用“场所码”,安排专人提醒进出人员扫码并出示结果。如发现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采取管控措施并上报所在镇(街道)指挥部。
二、严格小区(村居)出入管理
各小区(村居)继续保留1处出入通道,居民需扫“场所码”、验码、测温、戴口罩方可出入。其他小区(村居)人员不得进入本小区(村居)。外地返邹人员需提前3天扫码报备,未提前报备者不得进入。
三、严格入邹返邹人员管控
境外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人员入邹返邹需严格限制。境外人员需按要求进行隔离和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流出人员需进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流出人员需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流出人员需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所有邹平市外入返人员需提前3天报备,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需进行两次核酸检测。
四、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
各行业主管部门需牵头落实对39类重点人群的定期核酸检测,特别是冷链食品、寄递物流、医院、学校、养老机构、托育机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监所等重点行业的人员。
五、严格寄递物流管控
寄递物流企业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车辆、用具的消毒通风工作,确保物流从业人员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市民在接收邮件、快件时需实行无接触配送,并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毒消杀。
六、有序开放相关服务业
商超、药店、粮油店、理发店、固定门店的农贸市场、住宿、餐饮等服务业,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需安装监控探头,经行业主管部门评估后准予营业。餐饮行业暂不开放堂食,但可提供到店自取或外卖服务;宾馆、酒店需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码;药店对“四类药”封存不得销售。
七、暂不开放人员聚集场所
美容院、茶庄、棋牌室、台球厅、剧本杀、网吧、酒吧、KTV、影剧院、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洗浴中心等密闭场所和各类诊所、卫生室暂不开放。农村大集暂缓开市。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暂停服务;幼儿园、中小学校需做好恢复线下教学的准备。
八、非必要不离邹、不聚集
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需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得出行。坚持“非必要不举办、非必要不聚集”,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九、加强个人防护
市民需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需立即就医。符合条件的市民需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完成加强免疫。
十、加快企业复工复产
企业在落实防疫措施的基础上,需快速有序恢复生产经营。政府将提供精准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物流、防疫、生产等方面的问题。中高风险地区员工禁止返岗。所有复工复产企业需制定详细的复工复产方案,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
为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周村区决定自4月17日起有序恢复餐饮服务单位的堂食服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有序恢复堂食服务
餐饮服务单位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自4月17日零时起有序恢复堂食服务。
二、严格控制聚集性餐饮活动
非必要不组织、不参与聚餐聚集活动,聚餐聚会人数严格控制在10人以内。举办5桌以上的聚集性餐饮活动需提前1天报备。
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餐饮服务单位需严格落实环境卫生、食品采购和加工、顾客服务、应急处理等疫情防控措施。入口处需安排专人负责测温、扫描“场所码”、验证健康信息,并提醒顾客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避免场所内人员聚集
通过在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保持1米以上就餐间距等措施,合理安排顾客在店时间,严格控制就餐场所内的人流密度,就餐人数不得超过餐位数的50%。鼓励主动提供“分餐位上”、“分餐公勺”、“分餐自取”等分餐服务,并主动提供打包服务。
五、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餐饮服务单位需严格落实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要求。新复工单位需经镇(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后有序复工;新返岗员工需持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证明方可上岗;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员工需每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其他员工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六、开展卫生清理和规范加工制作
餐饮服务单位在恢复堂食前需进行大扫除和消毒,清除卫生死角,持续保持卫生整洁。要对库存食品及原料进行彻底清查,对过期或变质的食材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并对设施设备、厨房用具、餐饮具进行全面清洗消毒。经营期间,需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加工场所和经营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
七、严格食品进货贮存使用各环节
餐饮服务单位需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台账,严禁使用腐败、变质、超期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鼓励使用国产冷链食品,确需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需提前24小时报备,并查验、留存“冷链三证”和“山东冷链”电子销售凭证。
八、落实监督管理责任
各镇、街道需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面掌握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情况,督促小型餐饮单位落实防疫措施。行业主管部门需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的督导检查,确保餐饮行业稳妥有序恢复堂食。对于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单位,将采取公开曝光、停业整顿、行政处罚等措施进行从严处置。
根据《山东省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处置方案(第四版)》的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并报请济宁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自2022年4月15日12时起,曲阜市解除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管控措施,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
社区管控解除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从业人员及居民需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聚集,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自外地返回人员需提前3天向村(社区)报备,并配合相关管控措施。
“解封”不等于“解防”。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外防输入的任务仍然艰巨,疫情防控丝毫不能松懈。人员密集度高的九小场所暂不开放,根据疫情防控调整情况,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恢复营业时间。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筑防疫屏障。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小组(指挥部)的要求,自4月18日至20日,菏泽市各县区将按计划组织学生错时错峰返校,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将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原全封闭管理的高校、高中自4月15日起实行相对封闭管理。鄄城县全体学生暂不返校(高三除外),继续实行线上教学。
返校前,各县区需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全员核酸检测,确保师生员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入校。师生员工需做到“点对点”往返家庭与学校,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倡私家车接送、步行、骑行等方式上下学,并做好途中安全防护。家长接送学生时需即停即走,避免校门口人群聚集。
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师生员工入校需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绿码和行程卡。外来人员非必要不入校,确需入校的需查验身份、实名登记,并严格“测温+健康绿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中高风险地区或14天内出现本土疫情所在县(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待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返校。返校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人员需进行身体健康情况排查,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暂不返校,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解除健康管理限制后方可返校。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暂不返校,待治愈且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返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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